以下的想法只是個人看法

在文資法通過的同時
要想一想
權力、責任、強制力、經濟活動、角色...


孟子曰:「...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離婁章句上]

 

先掉書包再來胡說八道
比較有說服力

 

第一點 地質公園怎麼推動?

先不管聯合國、加入世界地質公園網絡
這些因為"政治"而存在莫名其妙癥結的難題

實質推動上
先說一下我看到過的東西

  • 大陸:官方主導,收費導向,學者參與研究,其他不明

  • 日本:官方代表,地方產業協進會是重要角色,學界、研究單位參與研究,有單位出面整合,從地方、國家、世界有完整的評選機制,極重視地質公園推動,似乎當作振興地方的重要方案

  • 香港:正式政府單位,岩石地貌協會是重要核心,商業機構參與支持,由郊野公園提升進化,與觀光遊遊結合之制度已建立並推動

  • 中華民國:剛通過立法,目前由熱心的學界教授推動,林務局,觀光局管理處支援,地調所近三年也參與。縣市政府目前僅澎湖參與度較高。主要以社區參與來推動各項事物。

我們打算怎麼管理運用地質公園?
目前法規通過前的狀態,其實是相對彈性、鬆散的概念性結構

對於地質公園是用一個樂觀其成的方式兼容並蓄
立法通過了
主管機關的概念會不會反而造成排他性?
地質公園所隱含的永續區域經濟發展的概念
會不會變成國家公園式的管制?
那一種模式可以兼顧商業模式?

其實地方人士沒說出的那一句
和千年前梁惠王那句是一模一樣的
「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

不能滿足需求的模式
必然成為鏡花水月。

 

第二點 地質公園的基礎研究如何推動?

這次去萬宜水庫參觀
一道柱狀節理摺皺
鑽了幾十個岩心
再進行相關的成份分析及定年
讓解說有憑據
而不是一種依稀彷彿是解釋

研究需要什麼?
求知欲、熱誠、方法、知識及經費...
錢不是萬能
沒錢萬萬不能

連江縣有提供研究補助
不知道大部份地質公園怎麼做?
其實地質公園的研究不僅僅是地質
包含歷史、文化、經濟發展、產業等等...

但研究的成果怎麼走出最後一哩?
科普化、解說員訓練、摺頁、解說影片...
這一部份則是很難做得好
要有專業,又要有奇妙的溝通能力
畢竟這麼多年來
沒出過幾個費曼先生
地質公園要怎麼發展出一個有效機制
這是在基礎研究有成果之後的重點

第三點 不能加入聯合國組織,地質公園推動的未來與願景為何?

最終願景當然是加入聯合國的認證
但是
目前要怎麼讓地質公園持續有動力?
我覺得觀光局風景區長期的督考機制
旅館的星級分級制度
要逐步融入地質公園會議機制
截長補短和特色發展
其實需要外來力量的不斷肯定
才能持續~

第四點 有關導賞員及地質旅遊推動的導入

在發展觀光條例有關解說員的規定夠不夠?
怎麼去串接旅遊行程?
怎麼融入地質公園機制?

我覺得要對上面的問題有想法
制定出來的規定才能可以持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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