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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都是涉案人
一個有相關證據 一個沒有
一個住家不去搜 一個身邊關係全面徹查
一個起訴完就交保 一個起訴完繼續羈押又表彰相關人員破案辛勞
一個兩小時內可湊一千萬 一個說要交保也沒錢
一個限制住居申請搬家獲准 一個開庭不知何時只有蹲看守所數饅頭
我不知道誰有罪
但是我知道 他們所受待遇不一樣
所以 人還是要有錢有勢 司法才會照顧你!!
如果有司法界的人不能苟同
請你說明為什麼有這些差距
教教我 讓我活的安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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