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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該談談我有參與到的替代補助方案
沒有錯
新舊方案最大的不同
就是由代為興建修繕
改為以經費補助馬祖地區的特色建築修繕
整個方案的設計、
經費的爭取及公聽會說明會的辦理
都是在我報到之前
谷永源處長、李建勳技正及前企劃課課長張惠如規劃完成的
現在想來
當初在舊案中止的氛圍下
要重新設計出一個各方可以接受的方案
面對的責難和壓力
一定令人亞歷山大
但舊案執行期間
相關法規的釐清與呼應
是新的補助計畫在執行過程中有相當大的助益
當初除在馬祖四鄉五島辦理公聽會及說明會外
更因應馬祖鄉親早年移居台灣
在土城、八德增加辦理
以期使絕大部分屋主可參與討論並提送申請
新的補助案在百般衝折後有下列幾點特色
- 維持閩東建築外觀特色,以尺寸計算補助經費,設定上限
- 尊重專業,酌予補助設計監造費用,導入建築師等專業人士協助
- 尊重屋主私有權力,房屋量體回規建築法規規範,屋內構造要求符合安全
- 補助要點以契約簽訂,以避免民眾宕延施工,無法管控補助期程
- 專人負責,協助申請人循相關規定向各機關申辦各種行政程序,免除因法規煩瑣致申請案半道夭折
在初到任的三年內
過半的精力用來處理特色建築補助案
除初期業務流程亟需整合
花費大量時間在溝通協調上
另因未考量現地工班承作上限
初期補助經費預算編列過高
造成執行嚴重落後
如不是各級長官力挺支持
且各個承辦同仁細心負責耐心面對申請人
恐怕當初早就在研考的制度下遍體鱗傷
這也是一個不足為外人道但當初卻內外煎熬的回憶
(待續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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