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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該談談我有參與到的替代補助方案
沒有錯
新舊方案最大的不同
就是由代為興建修繕
改為以經費補助馬祖地區的特色建築修繕
整個方案的設計、
經費的爭取及公聽會說明會的辦理
都是在我報到之前
谷永源處長、李建勳技正及前企劃課課長張惠如規劃完成的
現在想來
當初在舊案中止的氛圍下
要重新設計出一個各方可以接受的方案
面對的責難和壓力
一定令人亞歷山大

但舊案執行期間
相關法規的釐清與呼應
是新的補助計畫在執行過程中有相當大的助益
當初除在馬祖四鄉五島辦理公聽會及說明會外
更因應馬祖鄉親早年移居台灣
在土城、八德增加辦理
以期使絕大部分屋主可參與討論並提送申請

新的補助案在百般衝折後有下列幾點特色
  1. 維持閩東建築外觀特色,以尺寸計算補助經費,設定上限
  2. 尊重專業,酌予補助設計監造費用,導入建築師等專業人士協助
  3. 尊重屋主私有權力,房屋量體回規建築法規規範,屋內構造要求符合安全
  4. 補助要點以契約簽訂,以避免民眾宕延施工,無法管控補助期程
  5. 專人負責,協助申請人循相關規定向各機關申辦各種行政程序,免除因法規煩瑣致申請案半道夭折
在初到任的三年內
過半的精力用來處理特色建築補助案
除初期業務流程亟需整合
花費大量時間在溝通協調上
另因未考量現地工班承作上限
初期補助經費預算編列過高
造成執行嚴重落後
如不是各級長官力挺支持
且各個承辦同仁細心負責耐心面對申請人
恐怕當初早就在研考的制度下遍體鱗傷
這也是一個不足為外人道但當初卻內外煎熬的回憶
(待續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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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修馬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